兴隆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宝泉到北营房、柳河口交警中队指导工作
2015-04-16
4月15日,兴隆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宝泉分别深入北营房、柳河口交警中队检查指导工作。
刘宝泉副局长详细查看了客运车辆、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工作台账,听取了中队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对中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整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学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深刻领会该书内容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业务水平,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
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带好协勤队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严防队伍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严格遵守党风廉政、“三项纪律”和“五条禁令”等规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不断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三是要加强内务管理,逐步建立起内务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有效改善中队办公、生活环境。严格执法,热情为民服务,树立人民交警良好形象。
四是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扎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竭力创造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柳河口中队长李铁全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把保畅通、防事故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加强春季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七座以上客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严厉打击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执勤执法,杜绝公路“三乱”等违纪现象发生,让大队和局领导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