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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行动
2015-04-23 
        

        从省交警总队获悉,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在全省范围开展“城市交通管理行动”,努力实现交通违法依法严管、交通拥堵点段大幅减少、交通设施进一步科学规范、交通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特别是福厦泉要率先成为治乱疏堵示范城市。

        据悉,为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打造新福建省市的新“名片”,为首届全国青运会在我省举办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并转发了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据介绍,“城市交通管理行动”将从6个方面着手。

        “健全专业队伍”,培养锻造一支“会指挥、会疏导、会处警、会办案、懂管理、塑形象”的城市交通管理专业队伍。

        “优化交通组织”,制定完善城区交通组织规划,优化重点区域及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规范行车秩序,提升通行效率。

        “规范交通设施”,排查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缺损,限速、限停、限行、限时设置不规范、不连续、不清晰以及灯控设置不合理、配时不科学等突出问题。

        “完善交通勤务”,确保80%以上城市交警警力投入路面执勤,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成立机动骑警队快速处置交通拥堵。

        “坚持常态整治”,重点严查严管酒(毒)驾,机动车乱“加塞”、飙车、乱掉头、乱停放、闯禁行、驾车接打电话,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按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违规载人,行人闯红灯、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广泛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贯穿行动全过程,正面引导、反面曝光,倡导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理念,树立文明交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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