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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获批复
2015-05-05 
        

        南宁讯(通讯员许启新)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获得批复。自治区港航管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等4个单位列入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待所、自治区公路沥青管理处等2个单位列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事业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南宁航道管理局、桂西公路管理局等220个单位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船舶检验局等11家单位列入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据悉,事业单位类别明确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和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分类推进所属事业单位的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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