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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系统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入寻安徽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
2015-05-05 
        

        4月20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评选结果的通知》。“全省公安交管系统全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有效提升交警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被评选为我省201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

        规范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全面规范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对于监督交警执勤执法行为,防范执法突出问题,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固定收集证据,保护群众和交警合法权益,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有着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通过全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有效规范了交警的执法行为,群众投诉举报明显减少,有力增强了交警执法的公信力。

        2014年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制定了《安徽省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下发了《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工作方案》,全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省交警系统按照“全警使用、市县同步、务求实效”的原则,突出“配发设备、规范使用、完善管理”三个重点环节,以制度做保障,以培训促规范,以典型为示范,强力推进规范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从2014年7月份开始,全省交警系统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所有执法岗位的9000名交警人手配备1台执法记录仪,并按照规定规范使用。各地建设了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了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对交警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目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已逐步成为全省交警的自觉行动,做到上岗即开机、执法全过程摄录、下班存储摄录声像资料。我省公安交管系统全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在全国公安交管系统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并受到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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