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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大队联合乡镇派出所、农机站专项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2015-05-12 
        

        进入夏季以来,“涉摩”交通违法现象有抬头趋势,尤其是辖区323、319国道沿线偏远乡镇摩托车无牌无证、不带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造成轻微事故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于都交警大队提炼各阶段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管控力度,联合乡镇派出所农机站持续加大乡镇摩托车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保持安全、有序、畅通态势。

        一、加强研判,制订措施。大队认真分析当前辖区乡镇摩托车交通形势,深入研判各乡镇摩托车违法行为特点和规律,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于5月10日上午制定了《于都县夏季农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并相应成立农村摩托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秩序科长为副组长,各农村基层中队中队长为成员,全面拉开农村摩托车专项整治帷幕。

        二、完善组织,落实保障。为使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高效进行,大队积极取得各乡镇镇政府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当地职能部门优势,以兄弟单位派出所力量为前提,联合农机站、村委会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并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协调村委会调动农村义务协管员作用,并同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三、深入排查,明确数据。大队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联合农机站和农村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摩托车摸排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和上门走访的形式,准确掌握摩托车数量、办牌办证等情况,对摩托车未办理牌证的督促车主尽快补办手续,对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作报废处理。并进一步完善车管下乡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摩托车驾驶人申领驾驶证制度和完善各项考试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全力配合专项行动稳步进行。

        四、严格整治,合力治理。为形成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管严控严治态势,大队和各乡镇农机站、派出所积极落实工作预案,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的,结合夏季农村道路交通特点,科学合理调整勤务部署,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错时执勤与部门联勤相结合等方式,坚持查处摩托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酒后驾驶、未购买交强险、超员、未年检、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载人载货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

        五、灵活宣传,营造氛围。大队充分依托乡镇文广站、各村委会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针对农村特点,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进行灵活宣传,不断加大对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定期更新乡村交通宣传栏,教育农村群众不要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上路行驶和摩托车违法载人、未成年人驾骑摩托车、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工作中,大队联合农机站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传在乘坐隐患摩托车的危害性等常识,全面增强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行动期间,各工作小组提前上岗,采取定点检查和巡逻执勤等措施,实行不间断巡查执法,加强323、319国道沿线农村地段和集市等场所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联合派出所对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和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纠,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最大限度消除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

        截止目前,大队共投入警力78人次,设置临时执勤点21个,共查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57起,暂扣摩托车26辆,纠正轻微违法32起,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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