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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配套政策频出交通一体化先行
2015-06-04 
        自今年3月底《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发布以来,“一带一路”在国家部委和各地方层面持续推进。

        6月1日,交通运输部率先披露该部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送审稿)》已于近日审批通过。同一天,商务部对外印发了《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提出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提升陆路、海路通达水平。

        与此同时,福建、江西、江苏等地政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当地对接“一带一路”战略部署。

        “中国有必要以构建‘一带一路’为契机,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绸之路基金为平台,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一起打通欧亚交通网、泛亚铁路网东南亚走廊和泛亚能源网,构建横贯东西、连接南北的欧亚海陆立体大通道。”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金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

        交通先行配套“一带一路”

        作为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纲领性文件,《愿景与行动》需要多方面政策配套才能实现。

        5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份强调交通运输对经济发展支撑作用的文件,该文件提出将打造“一带一路”交通走廊,推进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沿海港口为节点,构建海上丝绸之路走廊。几天后,交通运输部《落实“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实施方案(送审稿)》审批通过。

        在多个会议和文件中,中央层面均有强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先导性作用,明确提出要把交通一体化作为先行领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说,“一带一路”建设,互联互通是本质核心。

        除了交通部门,海关也算得上是推进“一带一路”的前沿部门。据记者了解,海关总署已制定出台16条支持措施,加强跨部门、跨地区以及国际海关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网络化的互联互通,全力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此次海关总署出台的政策主要聚焦于顺畅大通道、提升大经贸、深化大合作三个方面。其中,为支持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海关出台了包括统筹口岸发展布局、创新口岸管理模式等多项举措。

        商务部于近日印发的《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2015~2020年)》中也提出,要全面提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水平,在深化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产业投资和优化周边经贸发展格局等方面提出思路和落实举措。

        各地对接方案陆续亮相

        地方层面对于“一带一路”的热情也是相当高涨。

        江苏省于5月上旬发布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打造国际产业和物流合作基地、强化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经贸产业合作层次和水平、深化能源资源领域合作等八个方面的推进领域。江苏省长李学勇将“一带一路”比喻成“为大鹏插上了两只腾飞的翅膀”。

        江西省也于近日下发了《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方案》,并梳理提出《江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优先推进项目(2015~2017年)》。

        根据江西省的方案,该省提出了今年要重点推动的33个具体任务,每项任务力求具体明确,并落实了责任单位。

        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的福建当然不甘人后。今年4月份就有消息传出,由福建省发改委牵头制定的“福建省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实施方案”,已经基本形成送审稿,将尽快按程序报批实施。

        据记者了解,福建省的具体构想是努力建设海上西线、南线、北线,以及陆上经济合作走廊,在政策、机制、平台建设、资源利用、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海丝路”建设提供支撑,且在基础设施、产业对接、海洋、贸易、投资、人文交流等六大领域开始和“海丝路”沿线国家展开合作。此外,福建省已经申报了四个与“一带一路”国家海洋合作的项目,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建设也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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