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平厅长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全省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工作
2015-06-18
2015年6月16日,施平厅长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全面报告全省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工作。
水运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比较优势突出,运输平均成本仅为铁路的1/5、公路的1/20,特别适用于粮食、煤炭、矿石、建筑材料等我省传统优势资源的运输。港口更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可有效促进货物资源集聚,推动生产要素整合,带动临港产业发展,在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十二五”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人大的支持下,先后出台施行了《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完善了内河水运发展法规体系。省政府也先后出台了“水运20条”、44号文件等政策,在水运体制机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我省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步入了快车道,为打造三个强盛建设美好安徽提供了高效的水路运输服务保障。
报告总结了近年来我省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取得的成效:一是水运比较优势持续发挥,在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二是水运建设力度持续加大,在促进流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三是港口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四是水运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在完善交通投融资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五是水上交通安全态势持续平稳,在保障水运业持续快速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针对“十三五”港口和水运建设发展工作,报告建言:一是全面加快干线航道网建设,构筑大通道,打造长江中上游及中西部地区的出海口。二是发挥皖江城市带和中原经济区的区位优势,进一步释放安徽水运潜能,打造全流域的江海联运枢纽。三是大力促进港口业发展,推动港口企业延伸产业链,构筑水运大物流体系。四是支持芜湖集聚示范区建设,提升航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绿色水运发展,提升通航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