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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职务犯罪检察机关“零容忍”
2015-06-27 
        时报6月25日讯(记者陈彦杰)针对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违章进城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淄博市某检察院查处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1年间立查9人,均为滥用职权、受贿、单位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25日,山东省检察院对社会通报,将开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专项监督。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涛介绍,专项活动工作重点是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方面,发现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依法查处或治理的5种重点情形进行监督。包括驾驶人员违法驾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发生事故的机动车违法行驶或停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使用的道路及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发放证件不合法或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要依法惩治一批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职务犯罪。

        作者:陈彦杰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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