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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大桥让惠民工程成“毁民”工程
2015-07-03 
        奇葩大桥让惠民工程成“毁民”工程

        去年年底新澴水河大桥经有关部门考察后,很快便下拨了248万元专项建桥资金,在老漫水桥旁边重建新桥。今年4月份,新桥主桥建设终于在村民们的一片欢呼声中竣工,可不知什么原因,大桥主桥建成后,建桥的公司却很快撤走,桥两端的引桥因此撂下再也无人问津,便民的新桥因此变成了现在的半拉子工程。(荆楚网6月29日)

        惠民工程本事造福一方百姓的好事,可是两百多万元拔下去建立的专项建桥基金,建成的新桥不但不能惠民,反而给百姓增添了麻烦,没有引桥的大桥并没有在一片欢呼声中竣工,许多人们纷纷弃车,只能徒步回家,便民的新桥成了“半拉子工程”。

        “惠民工程”缘何成为“毁名工程”?笔者认为,主要便是在于少数地方政府名誉认真落实贯彻中央的相关精神,没有认识到这一民生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没有切实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工作的第一位,以致出现了一些工程完成“半拉子”就在无人问津的局面。

        群众认可才是办实事的最高标准,领导在决策前,首先要有全局意识和群众意识,高瞻远瞩,积极征求民众的意见,让老百姓说话,协调好双方的利益。因为“民生工程”就是政府的“名声工程”。为此,在重建新桥这一“惠民工程”上,比如新闻事件中的重建新桥的问题,善于倾听民声,拨下来的这些建桥专项资金都去哪了,是不是都用在了刀刃上,这就需要综合研分析,研究分析过后,要切实完成工程的全部,不能半途而废,半拉子工程不但不能便民,反而“毁民”,得不到群众的认可。

        各级各地政府部门一定要对工程的施工建设以及资金的使用、管理在制度上、管理上、领导上、监督上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对开发商的信誉和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监管,确保随时跟踪、维护民利,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确保民生工程发挥实效,为政府赢得名声和民心,切忌不能出现“毁名工程”。

        一言以蔽之,政府的任何一项决策和举措都须立足全局,解决好利益协调这一难点,群众认可才是办实事的最高标准,只有群众说好才是真好,只有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特约评论员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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