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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罚款7月1日起可跨省异地缴纳
2015-07-10 
        7月1日起山东等六省正式试点实施

        近日,记者从济阳县交警大队获悉,7月1日起,山东等六省试点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济阳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解决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对于经常开车的人来讲,偶尔遇到违章罚款并不算什么新鲜事,但是让人头疼的是,在异地发生的违章罚款需要很复杂的流程才能缴纳,这对于用车人来讲无疑增加了不少时间成本。

        据悉,此次试点地域包括河北、山东、安徽、四川、贵州、云南六省,试点范围为:现场开具的交通违法罚单(不含监控抓拍),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被现场处罚后,可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该负责人表示,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通过改革现行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建立省内异地缴款与跨省异地缴款、银行柜面缴款与网上自助缴款相结合,灵活性、多样化的缴款服务体系,将更加方便广大驾驶人就地就近办理缴纳罚款业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有可能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该措施推广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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