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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进一步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
2015-07-14 
        当前,保山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改建和修复线路长、施工点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压力。特别是今年来,全市国省道及城市道路施工路段事故多发,为切实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路段行车安全。近日,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向各县区及各职能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按照五个方面切实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求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公路施工路段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区域,要站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强化职责,加强监管。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交通、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对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坚持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与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相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监管到位。

        三是强化安全教育,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中要牢固竖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强化交通安全教育,要通过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公路施工组织方案中。

        四是强化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要求严格施工路段审批。公路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养护施工前要严格执行施工审批制度。在道路施工前,要组织专人重点对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合理、标志标线设置是否科学规范、施工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核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公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进一步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教育和告示,使沿线群众充分理解实行交通管制的意义和目的;要求严格施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对所有参建车辆实行登记备案,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车辆作为施工车辆;要求完善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措施。公路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主动联合交警、安监部门深入公路施工现场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研究,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既不影响通车,又不影响生产,又确保公路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要求严格值守和路段巡查制度。要求对未封闭施工的路段,施工单位要在车辆通行路口规范设置警告、警示标志标牌的基础上,派专人24小时进行值守。路政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路段巡查力度。

        五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县区要立即组织交通、公路、交警、安监等部门对本地公路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公路施工手续是否完备,交通组织是否合理,施工路段交通标志和公示是否完善,公路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事故救援机制和预案是否建立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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