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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限电令”90%以上公路受影响
2015-07-14 
        2015年6月27日,深圳市交警局下发公告称自7月1日起,本身车重不超过40公斤、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电瓶最大电圧不超过48伏的电动车,凡上路者面临200元的处罚,实行新的“限电令”。

        早在2008年,深圳就推行过“禁电”政策,后改“禁”为“限”。打从2012年起,市交警局一年又一年公布一批禁行路段,到今年,一纸“限电令”,范围涉及深圳市9区近百个街道,禁行道路有城市快速干道13条、主干道10条、福田区100条、罗湖区77条、南山区84条、盐田区36条、宝安区138条、龙岗区95条、光明新区16条、坪山新区27条、龙华新区68条,全市禁行马路高达664条,占深圳市公路网90%以上。

        10多年前,一种新的两轮车电动自行车逐渐代替摩托车、自行车登上历史舞台,超常发展,快速成为我国两轮交通工具的主体,华南作为中囯电动车制造的四大版块之一。据深圳市电动车协会资料统计,从2004年开始,10年来主要厂家总产销量高达千万辆,2015年上半年的社会保有量达到百万辆。电动自行车的高速发展,不单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力补充,更是广大群众所依赖的生存工具。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迅速,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和消费大国。相对于汽车而言,电动自行车有具有环保、低耗能、噪音孝成本低等优势。不少西方发达国家已通过电动自行车立法,对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分类、重量、时速等技术标准以及交通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立法中大都将电动自行车视为自行车,作为绿色环保的代步工具加以推广。

        现在市面所流通的电动自行车都是按照老的国家技术标准生产,新国标已经从2011年开始就在推进,目前文件已经进入发行阶段,届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速度等限制都会有所放宽。初步估计年底就会有最新的文件出台,这将有助于政府从源头上就严格审核电动自行车的出厂标准,也有助于产业生态和谐共生。(来源:齐鲁晚报)

        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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