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长期收费需做好释疑
2015-07-23
王子墨
日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关于收费期限的调整: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该路网实际偿债期为准确定收费期限。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这一调整传递的信号是,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原本的收费年限的上限或将取消。
从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来看,延长收费无疑是站得住脚的。最现实的考量是,账面亏损一直在高速路上狂奔:2011到2014年,全国收费公路分别亏损323亿元、566亿元、661亿元和1571亿元。从行政伦理上来说,高速公路收费,遵循的是“谁使用、谁买单”的基本逻辑,若由纳税人全体承担,对于不开车、少开车的群体来说是不公平的。求诸国际经验,高速公路收费也不稀罕,日本、法国直接收费,美国看似不收费,实则把成本摊到了各类税收中去,只是收费手段更温柔而已。
其实,决策者更应读懂舆论反馈的民意,要理解公众对“要个说法”的迫切。公众对过路贵、收费高的抱怨已不是一天两天了,然而,直到2014年交通部才公布全国收费公路的收支情况,其中广东省还闹出了乌龙——半个月的时间里,从“盈利”变成了“亏损”,即便确实是失误而非“把戏”,也无疑增加了舆论对数据权威性的猜测。更何况,亏损既然已如此严重,却有媒体曝出高速公路公司暴利已超银行、地产等行业,现在又提延长收费,舆论有些情绪是可以理解的。
平心而论,收费公路的收不抵支未必是假,公众的直观感知也是情真意切,其间断裂的链条是信息的公开。或许长期以来忽视信息公开,临到决策时才突然抛出一个数据,对于公众来说未免一时消化不良。有时公开的数据粗糙而模糊,缺乏精细化、科学化的整合,各项数据之间缺乏逻辑关联,就好比成品油消费税征收了,有多少用于公路养护呢链条断裂了,真相便模糊了。此外,那些盈利的高速公路公司,其绝缘于亏损的大环境而保持一枝独秀的诀窍何在那些亏损的原因构成,有多少是因为投入过多,有多少是经营不善、人员超编、利益输送、福利过度这些很具体甚至很烦琐的信息,恰恰是公众最关心,却也一直是共识中的空白。
引发争议的,或许不是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本身,高速公路延长收费增加一些灵活性,也可以提高可持续性,这对于我国高速公路的发展来说是好事。但高速公路的开建与税费的征收,更应首先在舆论共识上铺平道路,人们争议的,是支持延长收费论据的合理性是否充分。因而,这次收费期限的调整,倒不如视为一次对我国公路经营状况进行检查与整改的契机。信息透明与公开上,如何更让人信服;经营理念上,如何更科学与完善;收费机制上,如何既保证税费的充足又不至于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高速公路的收费可以延长,但释疑公众的困惑,应该提速加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