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巴彦淖尔市乌后旗交通运输局把好项目建设廉政关
2015-07-25 
        乌拉特后旗交通运输局抓住服务发展这条主线,以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严把项目建设廉政关。

        一是把好“源头”治理关。从2014年开始,交通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到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今年4月,我局按照程序,在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招标代理公司对乌拉特后旗街巷硬化工程进行招标,并于5月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过程中各参与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公路工程相关法律规范,从资质审核开始,一步步严格审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同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工作的监督,且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督室全程参与监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责。实现了全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并规范了市场环境,使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到建设工作中来。

        二是“廉政合同”促廉政。在开工建设前,我局与参建的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统一签定了廉政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义务。对发包人提出了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贵重物品,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等6条“不准”;对承包人提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以及为发包单位和个人购置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4条“不得”,有效的防止“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三是“廉政责任状”提高责任意识。为了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建单位的廉洁意识,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着重强调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并公布了廉政监督电话。同时为防止发生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将交通打造成交通优质工程、政府放心工程和人民满意工程,局纪检组与项目的各标段负责人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中“不得违反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接受为自己及家庭成员在房屋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不得因相关单位拒绝本人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等十条“不得”严格规范了参与建设人员的行为,做到了提前预防,过程防治,主动防治。

        四是“廉政检查”全方位监督。局纪检组将廉政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建设一线,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局纪检组在项目开工建设初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建设全过程随机巡查、抽查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组织局公路股、安监股人员对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驻地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场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报给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及时整改。通过督查,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岗位和环节的全面监督,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预防能力。

        五是设立“专户”,专项管理资金。为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财务纪律,我局从源头上严把资金使用关,设立管理各个项目的专门账户,合理支配使用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由审计人员按照工程进度随时到现场核查工程量,有效督促工程按计划按要求建设,确保了工程按期按质竣工。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