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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东福在国家铁路局深化职能转变依法履职监管座谈会上强调:推动监管履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2015-07-27 
        7月23日,国家铁路局在京召开深化职能转变依法履职监管交流座谈会。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围绕强化安全质量监管、推进依法行政等内容,交流了组建一年多来的改革实践探索。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国家铁路局局长陆东福强调,要找准职责定位,依法履职担当,全面加强地区监管局建设,推动监管履职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安排,国家铁路局结合履职监管实际,研究制定了推进职能转变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目标和主要任务。陆东福指出,要进一步精简优化铁路行政许可项目及目录,规范和改进审批工作,公开许可权力清单;要把强化安全质量事中事后监管作为放管结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社会参与”的大监管格局;加快完善铁路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和铁路行业标准体系,清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的规章规定;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

        陆东福指出,地区监管局是铁路运输建设一线监管执法主体、政策执行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牢牢把安全质量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强化重点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和监督检查手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健全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注重发挥专业技术机构和专家作用,提高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建立安全监管数据库,提升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改进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加强铁路建设市场秩序执法监管。

        陆东福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在财务管理上,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意识,健全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自觉遵守财经法规制度。在资产资金使用管理上,要建立资产投入、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的决策程序和内部工作流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制度建设上,要切实加强制度的刚性约束,用制度的“笼子”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在内部管理上,健全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2014年7月初,国家铁路局设立的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一年多来,各地区监管局坚持边组建边履职,对2442个单位进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355个,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727份,督促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围绕推动高铁上跨桥移交和新开通高铁保护区等“打非治违”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各地区局建立分管负责、逐项销号的推进表,截至今年6月30日,全路110座未移交的高铁上跨桥已完成移交89座,全路1.6万公里高铁已完成安保区划定的有7246公里,占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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