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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被人送回桥北他又开起自己的车酿成悲剧
2015-07-28 
        现代快报网7月27日南京电(通讯员浦研记者张玉洁)近日,浦口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嫌疑人袁某在一次应酬喝酒后,驾车将一名环卫工撞倒,对方不治身亡。值得一提的是,当晚袁某在市区应酬完,有人开车将他带回桥北。然而从朋友车上下来后,他又开起自己的车,酿成这场悲剧。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袁某家住浦口,他在一家公司任主管。今年4月21日晚,他在中山北路一家酒店应酬,席间喝了约半斤白酒。酒足饭饱后,几个人又去了水西门的一家夜总会唱歌,在那里,袁某又喝了啤酒。

        第二天凌晨近一点钟,应酬才结束。其中一个同伴开车回浦口,顺道就把袁某带回桥北,袁某在毛纺厂路下了车。不过下车后,他没有走路或是打车回家,而是来到附近的停车场,他的车就停在那里。

        袁某将车开到百润路上,当时有一名环卫工人在扫马路。然而袁某看到环卫工的反光背心时,车子距离环卫工不足10米。他刹车不及,撞了环卫工。后来袁某将车停下,工友和袁某都报了警。

        虽然被撞环卫工很快被送往医院,但遗憾的是,当天凌晨3点左右,他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交警将袁某送到医院抽血,经检验,他血样中酒精含量高达207.2mg/100ml。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以上就属于醉驾。当天袁某就被警方刑拘。另据袁某交代,当时他的车速在七八十码,而事发路段限速40。

        后来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袁某醉酒超速驾车、观察疏忽,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他要为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检察机关以袁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近日浦口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除了对于超速的指控存在不同意见外,袁某都认罪,而且在法庭上他说自己非常后悔。据调查,事发后他跟环卫工家属达成协议,赔偿45万元。检方建议对他量刑两年至两年半,法院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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