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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农村严重交通违法有奖
2015-07-31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珺实习生周尤)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从8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凡举报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者,将获得50-2000元不等的奖励。

        对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方式主要有3个:口头举报,指口头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电话举报,指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短信举报,是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举报短信。举报时,举报人应准确说明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违法地点、时间、车辆行驶路线,以及违法车辆类型、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据介绍,举报客车、校车、七座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违反禁行规定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举报无证驾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驾驶无牌车辆、使用伪造变造号牌行驶证的,经公安机关查实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举报酒后驾车、毒驾,经公安机关查实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根据所提供线索的价值,按照事故等级给予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奖励。

        举报人所提供的信息,只作为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交通行为的线索,而不作为违法证据。举报信息一经查实、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举报人可在公安机关通知领取奖金之日起30天内,凭自己的身份证领取奖金,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作者:张珺周尤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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