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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示风险:手机约车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2015-08-17 
        针对部分打车和代驾软件“赠送乘客保险”、“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赔付基金可先行赔付”等宣传手段,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日专门发布风险提示称,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近期,部分保险消费者在出行时选择使用手机应用软件预约车辆或代驾人服务,该服务根据服务内容有预约出租车、专车、拼车、代驾等多种形式。我们发现有些软件宣传文稿称使用其预约服务即赠送乘客保险、与保险公司合作成立赔付基金可先行赔付等。”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然而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和商业车险条款约定,如果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上述负责人同时强调:“经核实,有的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们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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