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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2020年建成
2015-08-21 
        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内河船员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出台,提出到2020年建成适应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

        内河船员公共服务体系将覆盖全国

        “随着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推进和内河航运事业的发展,作为内河航运发展核心要素的内河船员队伍已不能适应内河航运发展的需求。《意见》的出台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和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葛同林介绍。

        目前我国内河注册船员约70万人,其中持有适任证书的船员约40万人。在注册内河船员中,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约占10%,初中文化水平约占50%,其余为小学及以下文化水平。同时,内河船员全日制教育机构从单位数量和招生规模上均呈逐渐萎缩的态势。

        《意见》明确,适应内河航运经济发展的服务型内河船员管理体系包含五个维度:培育一支“数量适应、结构合理、能力适任”的内河船员队伍;初步形成“运行规范、流动有序、诚信自律”的内河船员市场体系;建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内河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体系;形成覆盖全国的内河船员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开放协同的内河船员管理新格局,建成现场监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行业诚信体系、部门合作和社会动员体系。

        强化实操能力培训考核

        此次改革更加注重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和考核。《意见》提出,改革内河船员培训内容和模式,建立应用型培训模式;根据船舶等级类别实现差异化培训,推行内河船员远程培训。考试评估中逐步扩大情景模拟试题的应用,加快内河船员实操考试基地建设,研究制定实操模拟器规范标准。

        调整内河船员证书发放权限,实现船员考试和发证分离,实现异地申请发证;实现内河船员证书远程自助终端查询和打印,逐步实现内河船员证书电子化。完善内河船员管理法规体系,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调整内河船舶配员标准,强化内河船员水上服务资历和实操考试的作用。

        建立内河船员权威数据库

        目前,我国大部分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没有设置专门的内河船员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滞后。《意见》提出,推动实施“口袋工程”,建设内河船员自主服务平台、移动服务平台、远程培训平台和远程考试平台;推行内河船员业务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内河船员办证无纸化。同时,完成内河船员信息采集,建立权威的内河船员数据库,实现与行业内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

        《意见》强调,建设内河船舶船员协同管理系统,完善内河船员现场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内河船员和机构诚信管理制度,向社会开放机构诚信记录,建立内河船员培训机构退出机制;有条件开放船员诚信记录。

        《意见》提出,结合改革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一定区域和一些关键环节设立改革试点,为在全国范围推动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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