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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公路管理局镜铁公路管理段荣膺“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5-08-24 
        近日,嘉峪关公路管理局镜铁公路管理段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该段在市文明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养好公路、保障畅通”为宗旨,以成功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作为文明工作首要目标,尽职尽责抓管理,全心全意促发展,紧紧围绕公路养护这一中心工作,持续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重点处治国省干线公路病害、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为公众出行提供了安全路、畅通路。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了职工道德建设、公路文化建设,提高了干部职工文化素质及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建设在推动公路养护中心工作中的精神动力作用,有效促进单位和谐发展,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该段多年来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肯定,也是一种鞭策。下一步,镜铁公路管理段全体干部职工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奋勇争先、再创佳绩,为嘉峪关市的经济发展、百姓的安全出行提供更好地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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