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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带灭火器上高速要被扣分?交警:这是谣言!
2015-08-26 
        本报讯(记者李丹)“通知各位亲,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对自己负责也该备一套埃”最近,一则《最新交管信息》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疯传。没带灭火器、三角架上高速公路就要被罚款扣分?针对这个帖子的内容,8月25日,记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求证,高速交警表示,这个消息系谣言。“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管理,目前依据的是早前出台的各项法律和规定,没有所谓的‘新规’。”高速交警表示,微信朋友圈中提到的“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的说法更是闻所未闻。

        那么私家车没有配备灭火器是否会被处罚呢?高速交警说,依据相关法律,对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及三角警示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但并不是网上所说的“扣6分、罚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四川蚀道法〉实施条例》规定,汽车没有配备灭火器的,可处20至200元的罚款,不扣分。高速交警称,在高速公路,交管部门主要针对客车、大货车有无配备灭火器进行重点检查,对轿车多予以警告、提示,也可以进行处罚。

        没有三角架怎样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果车辆发生故障和交通事故后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按规定摆放三角警告牌(城市道路白天50米、夜晚100米;高速公路白天150米、夜晚250米)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摆放三角架,可以处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高速交警表示。

        当下,交通参与者众多,各种类似“最新扣分规则”、“交管新规”的涉及交管内容的帖子满天飞。怎样鉴别帖子内容的真假?高速交警支招,如果有全国性的最新交管新规,肯定最先从官方渠道发布,比如公安部交管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等,或者是国内主流媒体。而地域性的交管新规,也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交管部门的官方渠道和主流媒体进行公布,“不可能直接在微信朋友圈转发。”

        作者:李丹

        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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