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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
2015-09-06 
        在全国中小学开学之际,为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别是乘坐校车安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部署各地9月6日至15日开展“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四阶段整治校车统一行动,坚持源头排查、路面整治、宣传引导“三同步”,全力预防和减少校车道路交通事故。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务必狠抓源头治理,全面排查校车安全隐患,会同教育、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全面清理无牌、无证、无资质等“黑校车”及交通违法多发未处理问题。各地要继续推进“护卫天使行动”,增设护学岗,整治违法停车,全力维护校车通行安全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通知要求,在强化源头预防的同时,各地在第四阶段统一行动中要抓住重点环节,强化校车通行秩序管理,对校车严重交通违法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非法接送学生的,一律依法处罚。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刚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相关条款的贯彻实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守法氛围。

        据了解,在“打非治违”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第三阶段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营运客车违法统一行动中,全国共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3.4万起,其中超速1611起、超载1456起、疲劳驾驶809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967起;共查处营运客车违法2.8万起,其中超速6560起、超员3334起、疲劳驾驶865起。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在认真总结借鉴前三个阶段统一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黑校车”等违法车辆的查处力度,严密排查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学生出行安全。记者蒋菱枫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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