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中巴吉哈举行四方过境运输协议技术磋商
2015-09-09 
        9月7日,中国、巴基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四方过境运输协议第二次技术磋商研讨会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

        会议由亚洲开发银行组织,除中、巴、吉、哈四国参加外,塔吉克斯坦作为会议观察员国参会。本次研讨会持续3天,各方代表以及来自国际道路运输联盟等机构的专家,将围绕重启《四方过境运输协议》,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交换、行车许可证、司乘人员签证、车辆标准、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细致磋商。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水平率团参会。他介绍,中、巴、吉、哈《四方过境运输协议》确定的运输线路是从巴基斯坦卡拉奇经中国喀什地区、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至中国霍尔果斯口岸,中国境内段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已经能够满足各种运输车辆通行。公路口岸基础设施也得到较大改善,红其拉甫和吐尔尕特、伊尔克什坦口岸联检大楼均已建成投入使用,其中伊尔克什坦口岸设计年通过能力达150万吨至200万吨。

        王水平表示,希望沿线各国进一步加大过境运输通道公路交通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本国境内公路的技术等级,提高运输和口岸通关效率,保障运输安全。

        据了解,1995年,中、巴、吉、哈四国签订了《四方过境运输协议》,2004年开始实施。根据该协议,四方中任何一方可在一年内经另一方进行200车次货物过境运输,并且免征过境费和通行费。

        喀喇昆仑公路是中、巴、吉、哈四国过境运输的重要通道。因2010年沿线发生大型山崩,喀喇昆仑公路部分路段封闭。在中国和巴基斯坦两国的共同努力下,先前封闭的路段于今年9月2日重新开通,为重启《四方过境运输协议》创造了有利条件。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