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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延误地铁运行男子被判刑7个月
2015-09-18 
        据《青年报》报道,地铁本是保障上班族通勤的重要公共交通,却被男子何某以压力山大为由沦为泄愤的目标。不仅导致列车严重延误,大量旅客还因此滞留站台。近日,何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4年8月的一天,上海市民刘先生从家中出门办事,像往常一样在地铁16号线罗山路站一侧站台等候。在等车的过程中,他发现一名男子在附近来回踱步,不停打电话,表情十分焦急。不久后,该男子十分恼怒地挂断了电话。

        刘先生说,他起初并没有在意,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听身边‘砰’的一声,那名男子竟举起一块身旁的金属导向牌就往列车道床的铁轨上扔,并且又跑到另一侧站台还想举起另一块金属牌往铁轨中扔。”

        此时,正在执勤的轨交民警立刻冲上去将该男子拦下并强制带走。同时,站务员在列车即将进站前的一分钟按下了紧急制动按钮,才避免酿成大祸。

        该男子姓何,湖北通城县人,在16号线罗山路站附近的公司上班。事发当天,何某因工作不顺,为发泄自己心中积压已久的情绪,便做出了过激的举动,当场造成了两列列车运营延误,大量旅客滞留站台,严重扰乱了轨道交通运营秩序。

        日前,该案件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承办法官表示,一旦因个人情绪不受控制进而忽视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引发不理智的行为,影响到公共秩序甚至是公共安全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

        (原标题:恶意延误地铁运行男子被判刑7个月)

        本文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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