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引领文明发展道路
2015-11-22
湖北日报讯
张俊飚颜廷武
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以生态文明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基准,以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探索绿色发展方式,引领文明发展道路,日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问题。
正确认识绿色发展的科学内涵
十七大报告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中,党中央就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即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这一目标的提出,使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为主干的文明体系得到了新的提升,极大地丰富了原有文明体系的内涵,强化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定位和文明发展的层次要求。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一步强调并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即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统领性。从中国的发展态势看,明确并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文明发展道路,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必然选择。
绿色发展是我国在面对人口压力不断增大、环境恶化趋势日渐严峻、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态势下,作出的发展方式与发展道路上的重大探索。走绿色发展之路,根本上是要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得到高效循环利用、生态环境受到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体现了国际社会全面正确认识自然、看待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探索和谐发展之路的不懈努力与理想追求。当前,世界各国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的科技研究方兴未艾,低碳循环产业快速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正在成为社会风尚的引领潮流。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十八届五中全会则将“绿色发展”融入到指导思想之中,构成了相互关联的五大发展理念并形成完整体系,彰显了对发展方式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关注,也更加注意到发展方式的绿色化和对资源环境问题的极大关切。这些思路的提出与方向的明确,反映了以绿色化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发展绿色化和走文明发展道路,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
改革和完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构建绿色发展保障机制
完善的自上而下的制度体系,有利于保障绿色发展的生态红线和环境底线不被突破。这既需要中央的严格约束,也需要各级政府尤其是来自于资源环境保护部门的有效督导和严格执法。从实践运行看,我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实行属地化管理,在这种模式下,使得地方、微观主体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协调”的宏观要求往往不尽一致,从而成为一种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环境管理的制度安排。五中全会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这一环保监测监察执法管理制度的根本变革,将对我国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方面,形成上下统合和目标归一的协整作用,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发展道路保驾护航。
从传统的环保制度与管理体制,到实施环保管理机构监测监察执法的垂直管理制度,构建上下一起的运行机制,在资源环境与生态文明建设上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从监测层面看,垂直管理使得环境监测任务及其事权上收,有利于环境监测数据避免或减少地方政府及微观主体的不当干预,从而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便于上级环保部门科学判断并有效处置地方环境质量的短期波动与长期变化。在督查层面,上级环保执法部门能够直接对下级监察行为进行督查,对企业的环境损害行为进行直接检查,进而构建起立体化的环境损害行为检查、督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在这种垂直管理制度框架下,可以形成不受地方影响或牵制的资源环境管理制度与执法体系,从源头上建立起生态环境安全和实现绿色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快推进绿色转型,走文明发展之路的对策措施
首先要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主体行为的形成与发生是主体意识内在作用的直接结果。任何社会主体的绿色发展行为产生,都需要理念先行。从宏观管理部门看,要在各项政策及制度引导上,将绿色发展思维贯彻始终;从微观主体看,生产实体和社会公众也必须具有绿色发展理念,确立绿色发展意识,这是推动发展绿色化的首要任务和当务之急。决策部门和政府机构要充分认知和了解绿色发展的宗旨,即寻求一种能够有效发掘资源利用潜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确保资源环境条件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力不至减弱的更先进、更科学和更合理的组织与管理方式,深刻认识绿色发展不是盲目跟风,更不是一时一阵的短期时尚,而是今后需要长期坚持的发展理念,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须遵从的路径依赖。
同时,绿色发展进程的推进是公众行为的直接结果,但是这种行为是在一定的观念指导下发生的。“观念和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观念和意识,就有什么样的动机,从而就有了动机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因此,推进绿色发展,理应从树立并普及社会公众的绿色观念和生态意识入手,来谋求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和生活方式的有序展开,广泛利用各种新型和传统媒介,加强正规和非正规教育,营造人人参加和全员参与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发展的认同感。
其次要加快制定并构建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引导上,要在“十三五”的各项发展规划中,将体现发展绿色化思维的各项指标固化起来,形成完整的既包含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等直接指标,又涵盖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碳汇等间接指标在内的指标体系,并使之成为对政府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更具约束性的硬指标。为此,构建相互衔接、有利于保障绿色发展机制运行顺畅的制度体系,十分必要。一是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在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的同时,从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企业绿色许可发放、能源消费配额等方面健全绿色发展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二是加大财政税收保障。加大绿色税费覆盖、绿色财政支出、政府绿色采购、绿色金融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三是健全政绩考核制度。要加大“绿色化”指标在干部考核中的权重,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严格的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制,对不顾“绿色化”发展的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和重大影响的,无论是调离、转任、提拔、退休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和一追到底,以确保绿色发展理念能够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并永远置于最高层次,以统筹各项工作,而非一季之举、一时之策。
再次要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并构建环境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绿色发展引领文明发展之路,在具体的技术层面上就是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最大程度地降低能源消耗水平和环境损耗程度,获得更多的社会产品产出和资源环境效能溢出。为此,必须加大绿色技术创新,构建环境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损失的同时又不至于减少产品的产出和效益的下降。要充分利用绿色转型机遇,运用各种绿色技术成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的整体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要加大能源革命和新型能源产业发展,创新和研发分布式低碳能源网、储能技术和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以及各类循环低碳先进技术,积极探索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引导并鼓励企业工艺技术提等升级,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化水平。
最后要强化并加大绿色标准体系建设。要顺应绿色发展形势,加快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步伐。一是从节能环保领域标准、行业进出管制、国际合作环境保护标准等方面完善绿色发展标准体系。二是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食品、绿色包装、绿色印刷等方面优化绿色发展认证认可体系。三是从绿色知识产权总体规划、绿色专利、绿色商标等方面健全绿色发展知识产权体系。四是从税收和财政补贴、差别化信贷、能效环保标识、绿色宣传教育等方面构建绿色消费体系。
(作者分别系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副教授)
本文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