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畅行无阻
2015-12-07
今年,江苏省连云港市被国家确定为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节点城市,并被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推进“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核心区和战略先导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港区建设近日,记者采访了该市检察机关。
预防先行,量身定制预防意见
2015年11月6日,连云港庙岭港区中哈(连云港)物流园区内,塔吊林立,机器轰鸣,一派火热的建设场景。这个物流园区由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2013年9月在上海共同启动,该项目也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首个实体平台。
“这项工程投资大、工期长、质量要求高、涉及部门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可以说每个环节都存在廉政风险,很容易发生职务犯罪,对预防工作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邹亚驰说。
早在项目动土施工之初,该院就多次派员来到物流园区,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该市检察院检察长汪跃率队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和询问项目工程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和服务保障需求。连云区检察院与园区管委会签署了《共同开展工程项目预防意见书》,为工程“量身定制”预防方案,让工程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活动都在阳光下进行,消除暗箱操作的空间。
“检察院的预防工作做到了工程前面。”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光平赞叹道。
柔性执法,反腐肃贪服务大局
“我们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对贪腐行为零容忍,维护港口的风清气正,又要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办案对经济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连云港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肖楠说。
2013年底,连云港市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港口集团下属某公司总经理张某造成单位重大损失,涉嫌受贿。作为集团中层领导干部,张某负责港口的物流业务。如果处理不好,势必影响整个港口运输及仓储。该院精心研判线索,充分考虑侦查风险,在获得充分证据后才对张某立案侦查,避免了因查办领导干部而带来整个业务链的震动。
去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将服务港口建设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着力点,针对涉港职务犯罪高发情况,开展涉港职务犯罪专项查办行动,共立案15人,为企业追回损失4500多万元。在查办案件时,检察机关慎重使用各种强制措施,柔性执法的方式得到了发案单位的认可。
类案建议,联合行动防堵漏洞
2013年,港口装卸工王某与朋友陈某等3人及在港区周边开废品收购站的颜某、李某,内外勾结、事先预谋,由陈某、王某等人到港口盗窃货物,颜某、李某在外接应,货物出港即由两人收购并转运。该团伙先后4次到港区盗窃铁合金、铅精矿等货物,价值共8万余元。
这并非个案。针对查办的同类型偷盗港区金属物资案件,连云区检察院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港区附近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十分混乱,往往不问来源就高价收购。因为销赃相对容易,连云区港口周边盗窃铁矿砂、矿粉等金属物资行为十分猖獗。
物资频繁被盗,势必引发客户对治安环境的担忧,直接影响港口的吞吐量。为此,连云区检察院建议区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开展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就办案中发现的一些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
近两年来,从最初年发案22件30人到如今的2件2人,港区治安焕然一新,企业一致为检察院点赞。“新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转变观念,不能只关注一起案件的罪与非罪,而要探索案件后续问题的切实解决及社会效果。”连云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张杨说。
彩虹行动,保持发展控制污染
“矿砂粉尘漫天飞,红白黑龙空中舞。”这是几年前在港区群众中流传的一句话,也是以往港区矿砂粉尘污染的真实写照。随着港口吞吐量的快速增长,码头建设改造范围扩大、港外货场启动增多,再加上铁矿砂等易污染货种的频繁转运,港区环境污染一度较为严重。连云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这一情况后,组织开展了港口环境污染治理专项调查,形成调研报告。在调查基础上,针对港区矿砂污染问题开展“彩虹行动”并发出检察建议,最终推动港口集团出台《进出口货物港外分流及外货场管理办法》和10余项防治矿砂污染措施,配合环保部门促成货场迁移和升级改造,使港区矿砂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在“彩虹行动”中,连云区检察院抽调公诉、民行部门部分干警组建破坏资源环境案件办案小组,从“专业、专人、专案、专办”思路出发,整合诉讼监督力量,建立犯罪线索发现、移送和办理反愧跟踪机制,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从对港口物资的保护到对环境资源的保护,“护港工程”步步升级,体现了港城检察人的职责和担当。
(原标题:为了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畅行无阻)
本文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