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项目业主为 宁波杭甬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为部分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路线走向: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全长79.737km,新建路线划分为东段和西段,新建路线全长约56.095km[其中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共线段(慈溪附海至庵东互通段),K40+756.825~K64+399.643,路线长23.642km,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东段(K0+000~K40+756.825,即威海互通至附海互通段):路线起于威海路,设威海互通,路线穿过规划围垦区在海域中行走,在K3+575.1处与金塘大桥相交,设置滨海枢纽互通,在K9~K14段线位斜穿镇海泥螺山围垦区,设澥浦互通接规划世纪大道,路线进入慈溪境内,紧贴十塘江南侧行走,设龙山互通和慈东互通接地方规划道路,路线经过慈东工业区、农业示范园区后,于附海镇北侧接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设附海互通。本段路线长40.757km。
西段(K64+399.643~K79+737.143段,即庵东互通至小曹娥互通段):路线起点为庵东互通,向西偏南方向西行,设庵东西互通,经过慈溪庵东镇、周巷镇,暂时终于余姚小曹娥,设小曹娥枢纽互通,接杭州湾跨海大桥杭甬高速连接线,并预留二期工程绍兴方向接口。本段路线长15.338km。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工可推荐方案新建路线全长56.095km,其中:东段(威海互通至附海互通)长40.757km,西段(庵东互通至小曹娥互通)长15.338km。全线布置互通式立交9处(威海互通、滨海互通(共建工程)、澥浦互通、龙山互通、慈东互通、附海互通、庵东互通(改建工程)、庵东西互通、小曹娥互通);设置收费站7处(威海收费站、澥浦收费站、龙山收费站、慈东收费站、附海收费站、庵东西收费站、小曹娥收费站);在共线段(附海互通至庵东互通)K45附近设置服务区1处(新浦服务区);在小曹娥互通西北侧设置管理中心(包括监控分中心、交警和路政管理设施)、养护工区各1处。工可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745523.55万元,建设工期4年。
本项目拟按设计速度120Km/h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实行封闭式收费管理。路基标准宽度34.5米,横断面为:中央分隔带3.0米+左侧路缘带2×0.75米+行车道2×3×3.75米+硬路肩2×3.00米+土路肩2×0.75米;桥涵断面宽度与路基同宽;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设计荷载:公路-I级。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分为2个标段(即为S1、S2标段),其中S1标段的勘察设计中标单位为本项目的总体设计人。每个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投标,各标段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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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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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与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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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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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本项目全线总体设计协调工作;
2、K0+000~K40+756.825区段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供电照明、景观绿化、环保、水保、房屋建筑、加油站等)、防雷、航标(含临时航标,如有)、水利工程、取弃土场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大临工程方案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提供施工招标用图纸,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地材调查及试验,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区域防洪评估,有关科研、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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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标段:本项目东段
(K0+000~K40+756.825)
路线长:40.75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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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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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64+399.643~K79+737.143区段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机电、供电照明、景观绿化、环保、水保、房屋建筑、加油站等)、防雷、水利工程、取弃土场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大临工程方案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提供施工招标用图纸,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地材调查及试验,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区域防洪评估,有关科研、专题研究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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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标段:本项目西段(K64+399.643~K79+737.143)
线路长15.338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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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各标段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外业勘察与地质勘察指导书,经招标人批准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后2个月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5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提交初步设计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3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2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区域防洪评估、各专题研究报告送审稿2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提供;
(6)在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各20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每标段各20份(含电子文件);
(7)根据招标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每标段20份,含电子文件);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审查时同步提供征地拆迁图;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年,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S1、S2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资质,具备相关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S1、S2标段投标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每个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参投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S1标段、S2标段的前后顺序依次评审,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16:00时(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每份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5、投标保证金
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6264446117
提交日期:2016年1月8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鄞州中心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040
联系人:徐先生、黄女士
电 话:0574-87410838、87410950
电子邮件:nb586400@126.com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20楼2017室
联系人:董成浩、戴太敏、孙德富
电 话:0574-55717440、87298907
传 真:0574-55717439、87298907
电子邮件:522785294@qq.com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
2015年12月9日
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