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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2015-12-29 
        为确保2016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发布通告如下: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一)外滩区域。

        2015年12月31日2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2015年12月30日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2015年12月31日2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二、地铁、轮渡、观光隧道管制措施

        2015年12月31日2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实施以下措施:

        (一)轨道交通2号线、10号线南京东路站出入口关闭;轨道交通10号线、13号线新天地站1号出入口关闭。

        (二)黄浦江东金线轮渡停航。

        (三)黄浦江人行观光隧道关闭。

        三、交通管制期间,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准许进入交通管制范围。同时,交通管制范围内公交线路将作相应调整。

        四、上海市公安局及其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

        作者:简工博

        本文来源:解放网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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