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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莫让“不差钱”成为高铁禁烟“绊脚石”
2016-01-05 
        2日中午,由重庆北开往成都东的G8514次高铁上,18岁小伙儿邓某因为烟瘾难忍,竟跑到厕所里抽起烟来。结果,烟雾触发报警器并导致列车降速运行。警方将他找到后,对他处以500元罚款。(1月5日《重庆晨报》)

        高铁上不能吸烟,乘坐过高铁的乘客都知道此项规定,高铁广播也会反复提醒列车全程禁烟,但吸烟误车的事件依然频发。2014年1月1日《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将罚款金额由50元以上至200元以下提高到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处罚力度的加大并没有遏制高铁吸烟行为。现如今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即使是最高额度的罚款,烟瘾难忍的他们也会不屑一顾,“不差钱”的“吸烟哥”屡见报端。

        部分烟民认为,乘客乘坐高铁时间有时会达到十多个小时,全程禁烟是不够人性化的硬性规定。可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在公共场合吸烟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况且动车上吸烟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而让整列火车乘客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

        众所周知,在动车吸烟不仅会对他人健康造成威胁,也会使列车紧急降速或停车,影响线路运行秩序,更会影响列车运行安全。高速列车行驶至一半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突然停车,骤然停车会导致车体惯性前倾,这就可能造成列车横向脱轨。倘若高铁行驶在高架上,那就更加危险。在列车运行到信号不强的地带时还可能因为信号源导致无法及时沟通,出现追尾的危险。

        如此频繁的动车吸烟事件凸显着人们安全意识的缺乏,也反映了“法不责众”的默许条文带来的潜在不安定因素。我们不能忽视宣传,也不否认宣传引领的作用,但不能仅仅依靠宣传而在执法上敷衍了事。法律法规不能墨守成规,既然罚款对于“不差钱”的乘客来说是“小菜一碟”,起不到预防作用,那么就应该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加以遏制。只要处罚力度加大,让公众觉得得不偿失,才能让高铁禁烟成为旅客共同墨守的规则。

        春运运输高峰将至,笔者告诫每个旅客一定要遵守铁路动车组严禁吸烟的要求,忍住一时的烟瘾,得到的将是一次正点、安全、舒适的回家旅程。相信得失比较,利弊权衡后,你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本文来源:荆楚网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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