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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检察院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申请救助金
2016-01-08 
        拜泉县检察院为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申请救助金

        本报讯(王玉春)拜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方式,一改过去的“坐等救助”变为“主动救助”,将被救助对象由“上门求助”变为“居家获助”。近日,该院控申部门为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申请办理了司法救助金3000元,受到百姓称赞。

        去年4月份,该院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纪某在事故中当场死亡。由于被害人生前已经与丈夫离婚,与母亲及女儿生活在一起,其母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女儿在校读书,纪某成为支撑这个家庭的“顶梁柱”,被害人的突然离世对这个家庭来说犹如天塌一般,生活陷入窘境。控申部门得知情况后到被害人居住地村委会及被害人家中进一步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被害人系农民,3.5亩口粮田,因无人耕种而出租,其母患病又需要治疗,靠打工维持家庭生活,属于低收入家庭。经检察长批准,报县委政法委审核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为老人申请救助金3000元。控申干警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又把救助金亲自送到老人手中。老人接过救助金后激动得热泪盈眶,感谢检察机关真心为老百姓办实事。

        来源:2016年1月8日黑龙江经济报一线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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