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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离奇车祸:不明物体穿车过致2死1伤后消失
2016-02-24 
        原标题:不明物体穿车过致2死1伤疑大货车零部件脱落肇事

        2月20日上午7时许,四川成绵高速复线往绵阳方向绵竹市什地收费站附近,一辆7人面包车遭遇飞来横祸,不明物体砸破前挡风玻璃,砸死司机和一名乘客,并将另一乘客砸伤,最终砸坏后车窗飞出车去。交警部门初步判断可能是货车零部件脱落造成的事故,也找到了一块大货车刹车片,但还不能确定它就是那个不明杀器,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鉴定。据《华西都市报》

        一声“糟了”,眼看女婿被砸身亡

        22日,45岁的濮德志躺在绵竹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输液,说起两天前在成绵高速复线上的遭遇,他哽咽着,仍是一脸惊恐。

        “人家是好心呢,说是马上就大年十五了,过完大年就都要出门打工了,就在20号这天邀我们一起到绵阳去耍,哪里想得到会遇上这么个事情。”濮德志说,早上不到7点,他们就从湔氐出发了,坐着余成安女婿开的车,他坐在司机后面的第二排。“7个人,都是亲戚朋友。”

        濮德志说,当车驶过绵竹什地收费站口子的时候,他突然听到“砰”的一声,然后就听到副驾上余成安喊了一声“糟了”,还没反应过来,他的下巴和肩膀就被一个东西砸中,鲜血直流。“我看到余成安在扶方向盘,就站起来去把车钥匙拔了,等车子停稳,才发现赵锐(音,余成安女婿)和周飞已经死了。”

        失去女婿的余成安回忆起当天的飞来横祸,伤心不已。“对面车道一辆大货车刚开过去,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就飞了过来,正对着我们,我吼了一声‘糟了’,但只眨眼的工夫,就砸破我们车子的挡风玻璃,把方向盘砸烂,把我女婿和周飞砸死了。”

        对穿小车,不明物从后车窗飞出

        据余成安介绍,不明物体首先砸破前挡风玻璃,在车窗上形成了一个长约20厘米、宽约3厘米的口子,然后砸在方向盘上。“那个力量大得很,‘砰’的一声,方向盘就砸烂了。”不明物体随后砸向女婿,人一下子就不行了。

        此后,不明物体并没有落地,又从驾驶椅和副驾驶椅之间的空隙飞向后排,将司机背后的濮德志下颌砸伤、右肩膀砸伤,紧接着从第二排靠近车门位置的空当飞向第三排。

        离奇的是,这个不明物体并没有砸向就近的第三排乘客,而是飞向第三排中间的周飞。

        在造成两死一伤后,不明物体砸碎后车窗玻璃,飞出车外,消失不见。

        前去救治伤者的绵竹市人民医院急救科护士胡女士也感觉挺离奇,“从前面看,就只有前挡上有一个口子,车身完好无损,几乎看不出事故迹象,怎么就造成车内两死一伤呢?”

        谁是“杀手”,警犬去了还是没找到

        到底是什么东西有这么大的杀伤力?车上其余的人向着车后走了数百米远,认真寻找,却一无所获。

        很快,警察赶到现场,随即对事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并展开搜查,同样一无所获。

        事发周末,绵竹公安交警事故中队的民警们加班对该路段的所有监控视频进行了调阅,并将警犬带到事故路段进行再次搜索,依然没有收获。

        据事故中队民警介绍,罗江交警移交给他们一块大货车刹车片,但是否与该事故有关,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和鉴定。

        该民警也介绍,初步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由高速行驶的大货车零部件掉落所引发的,虽然造成人员伤亡的东西还没有找到,但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已经查找到当时经过该路段有两辆大货车,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说法

        可以单独起诉高速路公司索赔

        四川康伦律师事务所冷鑫鸿律师认为,这起离奇的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单独起诉高速路公司承担服务合同责任,而高速路公司在赔偿之后有追偿权。

        冷鑫鸿认为,驾驶人员在驾车进入高速路的那一刻,双方的服务合同就已形成,高速路经营管理公司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设施设备,保证车辆在高速路上的行驶安全。

        冷鑫鸿说,在高速路上发生意外事件,比如不明物体的伤害、道路不平整带来的伤害等,只要高速路公司不能证明是意外,都应该负责。“如果这个不明物体,高速路公司能够证明其来自地球之外,那么就可以免责。”

        冷鑫鸿说,如果找到侵权的大货车,事故受害方应首先向大货车索赔;“如果找不到,那么就可以单独起诉高速路公司,高速路公司应该承担先行赔付责任。”高速路公司履行赔偿之后取得追偿权,向该事故中的侵权者追偿。

        责任编辑:瞿崑SN117

        文章关键词: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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