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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速上的这些“危险事”本可避免
2016-03-01 
        客车严重超员、疲劳驾驶、徒步上高速……近期,我市辖区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不少“危险事”,有的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有的已酿成事故。其实,只要你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这些隐患或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下面这位摊上大事了】

        实习期驾大客超员上路,扣车刑拘!

        正处于驾驶实习期,竟敢将荷载55人的大客车“装”上70多人上高速,近日兰陵县的驾驶员唐某摊上大事了。

        

        据临沂高速交警支队郯城大队民警介绍,2月23日上午,因京沪高速公路南段起雾,上海方向主线临时封闭。上午10点左右,当民警驾车巡逻时发现,一辆挂有沪D58581号牌的大型客运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透过客运车的车窗,民警发现里面人头攒动。民警判断,该车存在超员载客嫌疑,遂示意该车停靠接受检查。

        当打开车门的一霎那,一股浑浊的空气扑面而来。民警上车后发现,各类编织袋、包裹等物品堆积在车尾部和车座下,部分乘客或蹲或坐在客车过道上。经民警检查清点,该车核载55人,实际载客72人,超员17人。

        随后,民警将车辆和驾驶人带到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姓唐,兰陵县人,驾驶证显示,唐某考取的大客车驾驶证尚处于实习期间。

        经询问,唐某于2015年5月考取客运车辆驾驶证,至今年5月方满实习期。此次他驾驶的这辆大型客运车,为临沂至上海的班次车辆,每周一次,因还在实习期,每次都是和老驾驶员一起出车。当日,唐某接到同车驾驶员电话告知其在京沪高速公路某服务区等候,让唐某自行驾车前往到时接替驾驶。唐某自临沂出站时发现客运车内乘客不多,便从京沪高速公路马头收费站口驶下到客运站,拉载了部分到昆山方向的乘客。在经过京沪郯城服务区时,唐某又拉了一大批前往新沂、宿迁、上海等地的乘客。虽然车辆已经满员,但受经济利益驱使,为谋取私利,唐某置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于不顾违法超员17人,沿着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方向疾驶。谁料“巧遇”巡逻的高速交警。

        为保证乘客安全,及时消除违法行为,民警当即联系客运车将乘客实施转运和分流。针对唐某的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临沂高速交警根据大型客车超员入刑(试行)规定,依法将该客车扣留,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衣方杰通讯员邵长宣

        【请别再给交警添麻烦了】

        徒步上高速为儿送棉被交警“护送”完成老人心愿

        2月29日,青兰高速交警沂水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救助一名老年人,并帮其将棉被送到儿子手中。

        

        当日下午,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沂水服务区南区入口处,发现一名老人坐在应急车道内,正焦急地四处张望,进入服务区的车辆接连从老人身边呼啸驶过,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停车上前询问。在凛冽的寒风中,老人冻得直打哆嗦,从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民警了解到,老人走了十几里山路,在这儿等坐客车经过的儿子,想给他送一床棉被。

        因担心老人挨冻,又怕发生危险,民警将老人劝上车送到服务区。进入服务区,老人怕错过儿子乘坐的客车,坚持在外面等。民警见此情形,积极联系老人的儿子,电话告知他老人的准确位置,并陪老人一直等到客车到来。最终老人愿望达成,将棉被送到了儿子手里,高兴之余老人又开始发愁那回去的十几里山路。民警立即上报,获得批准后,开车将老人送回了家。

        记者衣方杰通讯员张丽刚谭芮

        疲劳驾驶追尾大货交警驰援救出伤者

        疲劳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可有些人就是不当回事。这不,最近青兰高速上就发生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打了个盹,追尾了!

        

        2月28日上午8时30分许,青兰高速沂水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辖区道路上发生一起轻型货车追尾重型半挂牵引力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车乘车人被困。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并根据情况立即兵分两路:一组迅速在事故车后方摆放反光锥筒,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另一组民警勘察现尝组织施救。

        由于天冷,并伴有零星小雪,被困人员体力不支,意识模糊。民警立即组织施救,并与前来的医护人员合力将被困人员从变形的驾驶室抬出,随即火速送往医院救治。

        事后经了解,轻型货车驾驶员在当日清晨5时许从青岛出发,准备前往泰安收购蔬菜,一连开了3个多小时的车,行驶至此时疲劳不堪,一打盹的工夫,就追尾了前方行驶的半挂车。

        目前,事故发生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交警提醒,行车疲劳时应选择合适的地点或服务区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记者衣方杰通讯员褚晓琼张轩瑞

        新闻链接

        看看哪些交通违法“升格”入刑

        自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修正后的刑法条例明确,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危化品运输车违规运输,将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也将担负刑事责任。

        我省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的行为,处罚由《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最高两千元罚款,或者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由最高两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处罚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的行政处罚,上升为“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之前对于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最高五千元罚款、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此外,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是犯罪,处罚金外,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盗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者定为犯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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