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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016-03-10 
        车辆超载超限,目前已成为我国高速公路重大事故的“第一杀手”。何炳钦代表曾对一个地区2624辆和过境876辆汽车进行调查,发现80%的车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载现象。

        何炳钦说,超限超载车辆超出公路设计承受荷载,会造成桥梁拱桥开裂、桥墩下沉、桥涵结构变形,路面网裂、变形、松散下沉等系列问题,缩短公路的使用寿命,诱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而且,超载车辆大多为改装拼装车辆,致使车辆在制动、传动系统等方面的性能下降,容易酿成重大交通事故。

        何炳钦表示,我国现行的《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是交通部于2000年颁发实施的。10多年来,规定无修改、无补充,存在诸多问题,相关部门应引起高度重视。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从超限认定标准、跨省联合审批、简化许可手续、规范处罚裁量权、护送情形及任务、收费范围和标准、建材超限运输监管、运输企业“黑名单”、违法信息登记抄报、举报奖励接警出警等方面进行修改,创造良好的治超环境。

        本报特派记者宋茜

        本文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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