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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试点警车安装记录仪拍交通违法
2016-03-28 
        原标题:浦东试点警车安装记录仪拍交通违法

        晨报记者倪冬

        3月24日,上海召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时,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曾建议,全市各机关单位的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既可以记录违法信息作为交通执法证据,同时也有利于行车安全。

        昨天,浦东新区率先试点在全区60余家派出所的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进一步拓展收集、固定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直线变道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途径,待条件成熟后,再向救护车等具备条件的车辆上推广。

        治安警车可拍摄取证

        “沪A1932警”警车,是浦东洋泾派出所的一辆执勤警车。平时,派出所的民警经常会开着这辆车上街巡逻或处置警情。

        昨天上午9时40分许,浦东公安试点在该车上安装了一套易拆卸的行车记录仪。随后,洋泾派出所的治安民警魏磊开始驾车巡逻。但与往常不同的是,除了关注街面的治安状况以外,他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了更多关注。

        “现在是2016年3月27日9时50分,我现在行驶在崮山路641号门前的马路上,发现了多辆车违停,车牌号为沪A……”魏磊在驾车的同时,播报了上述内容。因为是治安民警,以往他即便在巡逻过程中看到这些车辆违法停放的乱象,也只能通报给交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

        “10时10分,苗圃路151号门口,有车辆违法逆行。”魏磊说,这样的违法行为往往只发生在一瞬间,靠交警到场后执法确实有难度,但在巡逻警车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后,巡逻民警在途中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后,可以录下影像资料提供给交警,经交警鉴别认定后作为处罚的证据。

        将参照电子警察处理程序

        那么,警车行车记录仪拍摄下的这些记录,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作为处罚依据,交警部门又如何通知涉嫌违法的车主呢?

        浦东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储建国表示,交警部门定期收到派出所传输来的、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记录后,交警部门还会进一步认真核实,对时间、地点、车牌号、交通违法行为等违法要素比较明晰,符合证据要求的,会参照电子警察的处理程序,尽快通知车主接受处理。他透露,后续还将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尽快实现与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相关违法处理数据库的有效对接。

        据储建国介绍,浦东新区有3000多个路口,依靠现有的交警警力,无法做到每个路口、24小时的警力全覆盖,对于滞留交通路口、违法停车这类面广量大的动态交通违法无法做到逐一纠处,这一试点无疑帮助交警拓展了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的途径;此外,在高架等城市快速路上,一些机动车在快速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违法变道,交警很难及时纠处,而流动的行车记录仪这种取证方式,对这类危险性比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无疑也是一种震慑。

        [相关联接]

        ●黄浦区

        打造10个“零容忍”示范区

        3月26日8时至27日15时,黄浦公安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329起,包括乱变道、乱占道、乱鸣号等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1804起,非机动车行人违法525起,其中两天共查处机动车违法停放1382起,牵引240辆。

        自4月1日起,黄浦公安分局每月组织开展10次由交警支队牵头,各派出所等300警力共同参与的“黄盾”系列专项集中整治行动。除了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外,黄浦警方表示,对连续3次在黄浦区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再教育,对经告诫仍屡教不改的予以媒体集中曝光。

        在黄浦区福州路、西藏中路路口等处,将打造10个交通“零违法”示范路口。在徐家汇路的重庆南路到制造局段等路段,将打造10条机动车“零停放”示范线。在黄浦区人民广尝瑞金医院周边等处,将打造10个交通违法“零容忍”示范区。

        ●杨浦区

        玛莎拉蒂使用假临牌

        昨天下午1时许,一辆玛莎拉蒂跑车驶入五角场邯郸路、国宾路路口。正在路口查处交通违法的杨浦交警发现,该车未悬挂车牌,立即上前截停。经当场检查,交警发现驾驶员刘某不仅未携带驾驶证,其从汽车储物箱内拿出的两张临时号牌也有问题。

        在进一步查证后,交警确认刘某提供的外地临时号牌系伪造。据刘某交代,其于两个月前在一家二手车市场购入该车,并委托黄牛办理了外地临牌一直使用至今。

        目前,刘某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相关违法事实一经查实,其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普陀区

        违反交通规则还推搡民警

        刘某驾车在公交专用时段的公交专用车道上长时间直行,交警发现并告知后,劝其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没想到,刘某虽按要求右转驶出公交专用车道,但因心中不满,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入停车场后,再次驾驶助动车来到事发路口找交警讨要说法。

        刘某始终认为交警执法有误,自己有权行驶在公交专用车道,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出言不逊的同时伴有推搡民警的动作,过程大约持续5分钟。随后,附近属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刘某带走处置。

        (晨报记者邬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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