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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座及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危险品运输车辆“禁入高速”
2016-03-29 
        28日,山东高速交警发布今年清明假期高速公路出行提示:7座及以下小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2日0:00至4月4日24:00,同时段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山东交警介绍,今年清明期间,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2日0:00至4月4日24:00,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的收费车道时间为准。为预防减少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结合《关于限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夜间通行高速公路的通告》的要求,2016年清明假期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省内高速公路。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时间为:2016年4月1日19时至2016年4月5日6时。禁行区域为山东省境内高速公路。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山东高速交警联合山东高速集团开发的“e高速”App的大数据分析:高速公路的去程车流预计集中在4月1日全天、2日的9时至11时及14时至16时,返程车流预计集中在4月4日的15时至17时,以上时段有可能成为出行的高峰期,提醒广大车主尽量避开高速公路易拥堵时段,错峰出行。

        作者:陈彤彤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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