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交通、水利水电工程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2016-04-12
关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建筑、交通、水利水电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
为肯定建筑、交通、水利水电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及时评价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经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针对从事建筑、交通、水利水电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增加开展一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属于建筑、交通、水利水电工程系列,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可按本通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行德行风和敬业精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
(2)受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3)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学历及任职年限。各系列、专业所要求的学历为规定学历(一般大专以上),且是相同或相关、相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级职务2年左右;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在我市本行业、部门中工作业绩贡献突出、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不具备规定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中级职务资格。破格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工作业绩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单独书面评价确认,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系列相关申报评审条件。
3.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任现职近4年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2012年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应达到80学时,其中专业知识60学时,公共科目20学时。
4.专业工作业绩须经单位、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确认。
5.论文要求。申报人至少提交1篇本专业论著、论文、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不低于2000字)。
6.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四川省统一要求。免试、暂不作要求、降低一个档次、先评后补、先评后考等人员范围,按照(川职改〔2005〕20号)、(川人办发〔2007〕87号)、(川职改〔2000〕9号)、(川职改〔2000〕10号)和(川府发〔2013〕37号)等文件执行。
(1)职称外语:①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可免试;②男年满52周岁、女年满47周岁可先评后补,但需提交考试不合格成绩单;③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④在参加“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获得部、省级以上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予职称外语考试;⑤经组织派遣参加“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称外语“先评后考”。
(2)职称计算机:①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免试;②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
(二)有关专业具体条件
1.建筑工程类
(1)建筑施工专业(包括房屋建筑、机电安装、经济管理、园林绿化、市政工程等专业),具备规定学历(大专)的申报人须参加全省建筑施工的公共科目(强制性条文及法规)考试并合格(在有效期内);未取得规定学历的,需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须参加四川省建筑施工理论考试(2科)并合格(在有效期内);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申报人员,申报专业与二级建造师(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对应的,免予建筑施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白蚁防治纳入建筑施工专业职称评审范围,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暂不作要求。
(2)建筑施工之外的其他专业(如规划、设计、房地产等专业),不参加理论考试,须参加职称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等级要求:市级B级合格,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职称外语等级要求:市级、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
(3)申报建设工程职称时,申报者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每年必须达到60学时以上,并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
(川人发﹝2004﹞42号、职改字﹝1986﹞78号、川职改﹝2000﹞9号、川职改﹝2000﹞10号、川职改﹝2005﹞20号、川职改办﹝2013﹞40号)
2.交通工程类
职称计算机等级要求:市级B级合格,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
职称外语等级要求:市级、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
(职改字﹝1986﹞78号、川职改﹝2000﹞9号、川职改﹝2000﹞10号、川职改﹝2005﹞20号)
3.水利水电工程类
(1)中专毕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盛部级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
②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③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在乡(镇)从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盛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②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③编写过1万字以上培训教材,并被县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采用,或发表过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论文;
④在市、州重大科研、工程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中解决了技术难题,或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职称计算机等级要求:市级B级合格,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
职称外语等级要求:市级、雨城区、名山区C级合格(水利专业市级、雨城区、名山区D级合格)。
(川人职﹝2000﹞6号、川职改﹝2000﹞9号、川职改﹝2000﹞10号、川职改﹝2005﹞20号)
三、破格推荐要求
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出突出成绩,破格申报的,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简述破格理由,同时填写《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审,复印件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雅市职改办﹝2014﹞18号文件(网址:http://www.yapta.gov.cn/NewsDetail.aspxID=2080)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同时向所在单位提供本人纸质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查
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及注明公示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三)区主管部门和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
1.属各区的,由区主管部门和职改办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主管部门或县人事部门意见”栏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2.属市级单位的,由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核实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主管部门或县人事部门意见”栏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负责人私章(或签名)和单位公章。
(四)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论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市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程序。
五、申报材料
(一)《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中须插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数码照片。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信息表》1份,表中须插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数码照片。
(四)初级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参加工作后取得了较高学历的,还需提交参加工作前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七)有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的需提交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条件或先评后补条件或先评后考条件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八)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不低于2000字)1份。
(九)建筑、交通、水利水电工程类的申报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登记表》1份。所填写项目为近五年所参与项目,不超过10项,必须由除本单位外与该项目有关的业主单位、施工方、监理方、主管部门等两个以上单位盖章。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有关内容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其它类申报人员取得的业绩贡献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十)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不得贬低或拔高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水平,文字不超过1500字。
(十一)雅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1份。
(十二)申报人员须报送任现职以来,出版、发表或交流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主要论著、论文、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获得表彰奖励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三)答辩材料一式5份。
(十四)符合破格条件评审的,按川职改﹝1992﹞69号文件规定,填写《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各种证书、材料均需市、区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员需签署姓名,同时加盖公章。对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中的印章须为鲜章,凡复印件材料未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一律无效。
市属单位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专业提交理论考试合格证)、初级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破格申报评审还需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
六、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纵向式)妥为包装,每人一袋。每份档案袋封面上贴《申报材料目录》,逐一填写申报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专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有材料必须粘贴或装订成册,不得用订书机装订。
1.《评审表》、《信息表》、《答辩材料》须单独分份粘贴成册。
2.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个人业务工作总结。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4)雅安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5)雅安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公示表。
(6)各类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理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机证书复印件(免试证明)、外语证书复印件(免试或先评后补证明)、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年度考核证书复印件。
(7)发表或未发表的论文及业绩证明材料等。
(8)破格申报评审证明材料。
(三)全部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手工填写。
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评审材料报送中评委办公室(市人社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区的由区职改办统一报送,市级单位的由单位统一报送,均需填写《2016年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登记名册》,并上报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要求按时报送以及手续不全、个人单独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三)非公有制组织报送的,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备查。
八、答辩及其他事项
(一)经研究,所有申报人员须进行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答辩以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实践能力等。
(二)答辩材料内容及要求。答辩对象任现职以来担任过何种职务,参与或组织实施了本专业哪些具体工作,发挥了什么作用,解决过哪些工程技术难题(复杂问题)、参与组织了哪些科研课题、研发了哪些科研产品、设计修建了哪些重大工程项目、发表和撰写了哪些有影响力的论著文章、采编了哪些有重大社会价值的新闻作品、参与组织了哪些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获得了本领域哪些重大的奖项等业绩贡献,积累了哪些专业工作经验,从专业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进行必要阐述并撰写答辩材料,总字数在1500字左右。
(三)任职时间计算。任职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四)申报评审人员报送评审材料时交评审费每人200元(川价字费﹝1999﹞265号),其中含答辩费60元。
(五)申报材料中的所有材料请登录雅安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评审材料”。
雅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电话:2224855、2220125地址:雨城区大众路19号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智与专家职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