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受贿546万元一审被判十年
2016-10-17
(原标题: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受贿546万元一审被判十年)
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记者万兵通讯员李明)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12日,济南铁路局原副局长罗洪祥受贿案宣判,潍坊市中院对罗洪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0万元。罗洪祥当庭表示服判。
经审理查明:2007年春节前至2015年春节前,被告人罗洪祥利用担任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济南铁路局青岛普集路职工住宅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青岛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济南铁路局副总工程师兼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房改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孟某某、中铁二局济南铁路局青岛职工住宅楼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胶济客运专线青岛北客站工程指挥部指挥长任某某等7个个人或单位,在工程承揽和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上述个人和单位给予的人民币、购物卡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6.552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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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