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路桥资讯 > 正文
新乡市出台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
2017-04-05 
        为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实施,防范化解舆情风险,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近日,该市制定出台了《新乡市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以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舆情风险,确保重大决策顺利实施。

        该市出台办法所指重大决策,是指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直各部门决定实施的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涉及国土、环保、交通、城建、教育、食品、医疗、价格及重大项目等领域。实施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的主要任务,是在重大决策实施前,围绕决策可行性、民众认可度、媒体关注度等方面,预判决策可能引发的公众舆论压力,进而调整决策并采取风险防范与处置措施。

        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坚持“谁实施、谁评估、谁报审”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由重大决策牵头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市直各部门决定实施的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由各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工作。

        该市市委宣传部成立了舆情风险评估审查专班,负责统筹全市舆情风险评估工作,对责任主体单位提交的舆情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意见建议。对应实施重大决策舆情风险评估,但未实施评估,且造成重大舆情,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视情给予相应责任追究。

        该市政府新闻办将充分发挥新闻发布职能,在重大决策出台时,配合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解疑释惑,沟通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全市各新闻媒体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深入解读决策,引导舆论。市网管办将做好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误读、炒作。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