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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一小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起
2017-05-13 
        (原标题: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一小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起)

        5月12日上午,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联合各级媒体,在世纪路与新村路路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查处、现场教育,倡导文明出行。

        早上八点正值上班高峰期,记者观察到,大部分非机动车行人,都有序的在路口等待信号灯,但是仍有个别电动车驾驶人无视红绿灯,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甚至在机动车道上行驶。

        八点二十分,南北直行的信号灯为红灯,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无视信号灯,由南向北闯红灯行驶,民警示意其停下接受检查,民警问到:“闯红灯很危险,大家都在等红灯,你为什么不灯红灯,如果发生意外后果很严重。”电动车驾驶人说自己没有看到红灯,表示知道自己闯红灯的行为是错误的,并接受了处罚。

        八点三十分左右,民警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穿插在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中行驶,看上去十分危险,民警示意其停在路边上:“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万一发生事故该多危险。”民警在口头教育的同时发给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单,提醒驾驶人在以后的交通出行中也要注意交通安全,遵法文明出行。三轮车驾驶人对自己交通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并承诺以后按规定行驶。

        在一个小时的查处行动中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起,其中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3起,非机动车闯红灯2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起,机动车违规载货1起、不按规定鸣笛1起,摩托车涉牌涉证10起、不戴头盔3起、载货超长超宽1起,民警现场警告教育的交通违法行为12起。

        民警秉承查处一起违法行为对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了交通违法的危害,让交通违法行为人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带来的后果,起到了一定社会效果。

        张店交警提醒: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文明出行记心间,交通安全须牢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胡泉通讯员杨丽张欣

        (原标题:严查不文明交通行为一小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4起)

        本文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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