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90号)、《关于印发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636号)、《河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冀交基〔2014〕509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733号)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交质监发[ 2012 ] 774号)等规定和要求,我厅正在进行2020年度全省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工作,参评范围为:
一、设计单位:2020年度在河北省境内承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新建、改扩建或大修工程项目设计的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公路专业甲级资质且承担投资额2亿元以上、公路专业乙级资质且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设计企业(注:农村公路不在评价范围);
二、施工单位:2020年度在河北省境内承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新建、改扩建工程施工的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注:养护工程不在评价范围);
三、监理单位:列入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范围,监理合同额大于等于50万元,且工期大于等于三个月的2020年度全省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各个监理机构及在项目中从业的部监理工程师。
现将参评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12日至3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北楼1816房间,邮编:050000,联系电话:0311-83054672)。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河北省2020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单.xls
2.河北省2020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单.xls
3.河北省2020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名单.xls
4.河北省2020年度公路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参评人员名单.xls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