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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2021-04-01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黔交建设〔2021〕23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省路网中心),各在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及营运管理单位:

  我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已完成。共评价设计从业单位30家,施工从业单位108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同时在厅网站(网址:http://jt.guizhou.gov.cn/)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上进行公布。

  二、本次评价结果有效期持续至2021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为止。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设计、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引用应按《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规定执行。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委)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实际范围与我省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的,按照专业评价引用,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三、按照《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或有关行政机关对从业单位采取明确的驱逐、清场、取消中标资格等措施,否则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

  四、本次评价结果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在厅门户网站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了公示,期间共收到6家从业企业的申诉材料,处理结果详见附件2。

  五、平安工地和施工标准化两项常规考核前3名自动列入今后各年度信用评价减少排名扣分项,无需从业企业另行申报,由厅自动减少前3名从业企业的排序扣分;除此之外,负有监管责任的厅属各相关单位及部门在开展安全、质量相关评比或考核时,经厅同意将其结果纳入信用评价范畴的方可作为年终信用评价减少排名扣分依据。

  附件1-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PDF).rar

  附件2-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异议申诉处理情况.pdf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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