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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征集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
2021-04-15 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十条措施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6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19〕19号)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为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总结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案例,在全省范围内交流、推广,现征集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工作经验及典型案例,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动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工作经验。

  (二)大型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典型案例。

  二、征集内容

  (一)工作经验(主管部门)

  在工作推进机制、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发包管理、强化激励惩戒、培育骨干企业和优化监管服务等方面,推动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工作经验。

  (二)典型案例(勘察设计单位)

  1.工程总承包业务案例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D-B)及设计-采购总承包(E-P)等模式的典型案例。

  2.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案例

  可涵盖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也可为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

  三、工作要求

  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材料应紧密结合实际,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注重经验做法、机制或技术创新、取得的成效等,数据客观真实、文字精炼简洁,附具相关图片、表格等,力求图文并茂。每篇材料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反映在项目策划、投资控制、合同管理、设计优化、施工质量管控等方面为项目带来效益的方法及经验,以及取得良好效果的数据对比等。

  (三)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材料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审核,于2021年4月30日前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上报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材料进行遴选后,在全省推广。

  联系人:齐宬、谭权,0531-87086993、87086992(传真),zhanghongfeng@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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