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早在2018年就率先发布了《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明确了装配式建筑项目技术评价要求,在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得到广泛借鉴与应用,成效显著。2020年8月,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和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技术指标体系等要求。
近年来,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速度日益加快,项目类型进一步扩大,从仅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向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共同发展转变,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深度也从单纯建筑结构装配化向建筑结构、机电设备、装饰装修等全装配化转变,而且集成模块化建筑、钢混组合结构建筑、装配式装修等应用也逐步铺开。为合理引导市场发展,更好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要求,系统推动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亟需开展适合深圳市的新型建筑工业化评分体系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