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报告书获取方式
1.报告书网络链接:
http://www.yness.com/plug-in/ueditor/jsp/upload/20221019/15031666164339299.pdf
2.报告书纸质版获取途径:昆明市西园南路126号融城优郡B5座21楼;
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红河州州域范围内居民、相关部门代表。
三、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对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示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yness.com/plug-in/ueditor/jsp/upload/20220221/41451645413015350.do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873-373323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云南绿色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 邮箱:1014875837@qq.com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