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至楚雄州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工程环评批复
2016-11-10
昨日,省环保厅官网挂出了关于国高网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明确,线路不得进入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白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弥勒市白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华宁阳暮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杞麓湖一级保护区、白龙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弥勒市白龙洞省级风景名胜区、华宁阳暮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设置弃渣尝表土堆场和施工营(场)地等临时工程,不得建设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和管理分中心等设施。
据了解,该项目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和玉溪市华宁县、通海县、江川区、红塔区境内,包括主线和8条连接线。主线起于红河州弥勒市新哨镇羊街村习岗哨,接广昆高速公路,止于玉溪市红塔区研和街道办事处南厂村多依树,设枢纽互通与昆磨高速公路相接。主线长121.645千米,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33.5米,其中五山互通至华宁南互通路段设计行车速度80千米/小时,其余路段100千米/小时。工程总投资227.3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亿元(含水保投资3.33亿元)。
记者李婧(云南信息报)
(原标题:红河州弥勒至楚雄州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工程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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