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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交通部从收费还贷到收费养护,谁能反对?
2015-07-23 
        

        

        人民网北京7月21日电交通运输部今日起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包括政府收费高速公路偿债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实行养护管理收费。

        尽管这是交通运输部公开征求意见,但是这纯粹只是提前“吹风”而已。只等社会各界舆论平息以后,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公布实施了。到那时,面对着正式实施的新条例,在胳膊拗不过大腿的现实中,反对的人也只能从了。

        闲言毛之所以如此判断是有自己的依据。依据主要有三个,包括高速公路的立项建设质量,管理运营和反对意见的效果等。

        其一高速公路的立项建设与质量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是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属于政府立项的。也就是说高速公路的立项建设都是政府来判断决策的,如此这政府的“智慧”要求可是非常的高。面对着为了拉动内需刺激经济的需要,投资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几乎成了各地政府首当其冲的重要工作。于是立项上,非经济考量的成分就成了主导,如此投资数额与建设项目也就上去了。

        再谈建设。这高速公路的建设,在当下可是相当费钱的任务。费钱是因为建设成本高,另一方面也是“腐败”问题严重。曾经有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都因为腐败而落马。至于现实中,频繁的维修与养护,也是因为建设当中的“偷工减料”所致。去年就发生过道路桥梁因为雨水冲坏的,因为汽车压塌的,因为鞭炮炸塌陷的,令人诧异的事情。

        有了上面这两项,这高速公路的成本自然很高。尤其是后期维护与养护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数目。这样的情况下,用交通部门的话来说,指望普遍性收税由政府来提供费用,也是不现实的。

        交通运输部的领导指出,国际上,在税收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发展和维护高速公路是一种趋势,不仅发展中国家这样做,日本、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发达国家也这么做。实践也证明,仅凭税收来维持一个国家庞大的公路网基础设施网络是很困难的。

        其二管理费用

        为了运营高速公路,各地都有相应的高速公路建设集团。众所周知,这高速公路的运营可都是很费钱的事情。为啥如此说,因为我国交通部公布的高速公路经营情况都显示,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基本上处于经常性的亏损状态。

        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交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仍处于高速路迅速发展阶段,公路负债额度还会增加。为减少负债额,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成为常态。

        但是也由盈利的高速公路管理公司。2014年度,广东全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452.3亿元,支出总额为448.4亿元。全省收费公路去年盈利3.9亿元。而在6月11日该省交通运输厅曾公布过一次《公报》,里面的数据显示去年亏损28.8亿元。关于此次“扭亏为盈”的原因,交通运输厅方面解释,之前统计数据有误,这次发布的内容是后来核实过的。(6月30日《新快报》)

        显然这里面的名堂,不仅仅是统计数据有误的问题。其实只要查看在沪深上市的高速公路相关公司的经营业绩,处于ST状态的几乎没有。盈利与亏损,根本与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无关。

        也许这其中是因为运营管理相关数据透明度不高的缘故。只是要是透明公开,那么这收费还贷,或者继续收费养护,交通部门岂不就无法自圆其说了。

        其三反对意见的效果

        表面上看,这交通运输部是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只是当下没有相关的制度,保障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能够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决策。

        以这次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来说,一旦公开后,几乎所有使用高速公路的普通人那肯定是一片反对,包括私家车主、运输经营者。而接下来,本来就很高的物流成本继而会转嫁到终端消费者身上,最终影响的是整个国内经济成本的上升。如此,不但不刺激经济,反而导致了国内制造的高成本,某种程度上说,对国内经济是起到了负面的影响效果。

        意识到这次修订的负面效果,估计包括专家学者及其相关利益者的反对意见都会纷至沓来,但是这些意见对交通运输部来说,可听可不听。听,也许会有些微调;不听,全都是废话,丝毫不动摇交通运输部在“本位”做决策的信心。

        也许有人会说,可以开个听证会来征求意见,但是这样的效果也有限的很。听证会倒是一个听取意见的方式,只是谁能参加,啥时候开会,意见接受与反馈,这几乎都是政府部门来主导。这种情况下,反对意见很难制约到政府的决策。

        至于由人大来参与征求意见的活动,也存在很多的难度。不说这政府部门的条例人大未必关注,就是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出了“照顾到本部门利益”的新收费条例,制度上是没有任何约束与程序,来确保来自社会公众的意见能够影响或者必须让政府部门强制性的接纳。

        何况来自社会公众的反对意见,未必能够有合适的渠道表达出来。

        综上所述,这仅仅是交通运输部提前放风而已,等到社会各界对此不在谈论了,则稍微调整或者在表述上旁枝末节上进行些修订,算是冠冕堂皇的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同时也完全达到了新条例继续收费还贷继续收费维护的关键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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