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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2015-07-25 
        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纪委书记蒲华

        2013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持续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央纪委为什么要推进“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又该如何推进“三转”?结合近期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我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推进“三转”是促进纪检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

        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捍卫者和维护者,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推动者、组织者和践行者。

        然而,当前纪检部门兼管行政、党群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基层部门和单位的纪委书记,除了承担纪委本身的工作以外,还要分担本单位一项或几项行政业务或党群工作,所分担的工作也因单位的性质各有不同,有的还要承担主要领导管不过来、不愿意管的工作和一些临时性的“中心工作”,这些工作和任务在单位的盘子中不仅重要,而且大多面临各种考核,事关单位的形象。相对而言,纪委工作没有硬指标,没有硬任务,做与不做,做好做坏“都一个样”。有些单位甚至认为纪委工作做多了,条条框框多了,监督查处多了,反倒干扰行政工作,所以索性让纪委书记“忙起来”,分管工作的压力大起来。正是出于这些认识,基层纪委书记工作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正因如此,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提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强化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可以说,推进“三转”,就是要将纪检部门的主要精力聚焦到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主责主业上来,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切实地管好,改变纪检监察机关涉足一般行政部门的事务,混同一线业务部门工作,“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状况。以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准确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

        从内涵上讲,转职能是核心,其要旨是严格落实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转方式是关键,其要旨是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方法,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流程,规范监督行为,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好监督职责。转作风是保障,其要旨是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按照“实干兴邦”的理念,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求真务实,严于律己,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铁军。

        从实践上讲,主要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制定治理措施,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及各种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不断地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成果。三是坚决惩治腐败。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打老虎、拍苍蝇,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基础工作。带头改进作风,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标准严格要求;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建设过硬队伍。

        三、结合实际切实推进“三转”,维护清正廉洁的交通质监形象

        第一,切实找准定位,转变职能。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要求,局党委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并明确纪检部门主要工作放在日常监督和执纪上来。二是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推进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把力量配备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去年底,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局纪检人员不再担任局保密工作、职称评定工作、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公开工作等6个非常设机构的成员,以利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主责主业中去。

        第二,集中精力抓作风建设。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作为纪检部门日常工作的重点,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一是按照上级部署,牵头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干部“走读”、“吃空饷”、“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会所中的歪风”、“抓监督、严党纪、正作风”等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学习考察、会议会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抽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整顿了工作作风。

        第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结合交通质监工作实际,针对性地制定《质监人员廉政纪律“六不准”》、《廉政手册》、《改进工作作风若干规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质监人员的纪律约束。二是认真总结近年来实行重大质监活动纪检人员随行监察制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改进随行监督工作,重点是加强工作之余的出访与来访的登记报告制度。三是创新监督方式,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的基础上,通过微信、QQ等科技手段,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以利准确掌握违纪违法等问题的线索。

        第四,切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督权是一种公共权力,理应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督。为此,我们要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对纪检干部带头严格自律、健全作风长效机制等提出严格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二是强化对纪检干部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把责任扛在肩上,纪检干部铁面执纪,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基层纪委,是整个纪委体系中的中坚和关键链条,其作用能否发挥到位,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三转”实质,坚决落实“三转”要求,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担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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