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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巧算经济账搭乘高铁去办案
2015-08-13 
        “我是9点03分从歙县北站上高铁,10点36分就到合肥,办完事还不到12点,下午4点43分回到歙县,高铁的便捷,不点赞不行。”这是歙县法院叶法官近日去合肥办案回来的感慨。

        近年来,歙县法院案件数大幅增加,外出办案不仅增加办案成本,长途劳顿也让法官们叫苦不迭。该院分管执行的副院长吴政说:“执行案件外出办理的较多,比如到合肥,单位派车去,因为路途较远,一般会在合肥住一晚,两名法官加一个司机,食宿费、油费简单测算一下每趟得花1500元左右,而且干警还很疲劳,驾车安全系数低,现在有些干警尝试坐高铁到合肥办案,司机不用去了,只有两名办案人员来回车费500多,再加简单的一个中餐,一趟差最多700元,可以省下六七百元,这个数字一年下来那是相当可观的。”正是因为这笔经济账、安全账算的准、算的细,歙县法院决定从2015年8月1日开始,明确要求出差到高铁沿线城市,无论是一般干警还是院领导,单位一律不再安排车辆,统一改用高铁出行,这在黄山市所有法院尚属首创。

        ·汪朝亮·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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