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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伤者病情稳定事故系92路公交司机操作不当
2015-08-21 
        新报热线(记者李元艾文涛实习生云宇星)8月18日9时许,呼和浩特市机场路上发生一起公交车追尾事故,21人被送医院。8月19日,本报刊发消息,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事发当日,内蒙古人民医院接诊5名乘客,均无大碍。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共接诊16名乘客。其中6人经检查无大碍,已经离开。其余10人住院观察,被分别安置在脑外科、胸外科、眼科和骨伤科4个科室。8月20日,记者再次来到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逐一采访了这10名伤者。胸外科2名伤者临时有事不在病房,其余8人大部分伤情和情绪稳定,思维清楚,能够正常与人沟通。脑外科1名19岁的小伙儿在事故中昏迷,“孩子当天救治了4个多小时才醒过来。这两天孩子就想睡觉。医生说还得再观察一周。”小伙儿的父亲告诉记者。伤者们告诉记者,这两天公交公司的人每天都来探望和安抚家属,并说了医药费赔付的事情。记者还了解到,轻伤出院的部分伤者已经开始与公交公司协商医药费的赔付问题。

        当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宣教处的王宏处长。他说:“医药费由公交公司承担,这两天我们也已开始了医药费的赔付工作。乘客其他的经济损失、误工费等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该我们赔付的,我们肯定会负责到底。92路车的那名司机还没有恢复正常工作,等交警部门正式的鉴定结果出来了,看看如何处置。接下来我们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当然,这些工作平时我们也在做,今后还要加强,尽全力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管大队了解到,该起事故为追尾事故,系后面的公交车(92路)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赛罕区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利告诉记者,由于该起事故并未造成死亡,所以后车驾驶员不构成刑事责任,交管部门按照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协调肇事方呼和浩特市公交公司积极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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