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是否恢复征收?城市路桥收费何去何从?
长沙正式宣布取消路桥收费年票制,并暂停路桥收费。有人士表示,这说明路桥费征收并未取消,有可能会换一种征收方式,这是为下一步决定“留余地”。
目前,上海、天津、抚顺等城市已经取消路桥收费,与长沙同为“长株潭城市圈”的湘潭市,也早已取消路桥收费。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欧爱民,多年来先后以行政诉讼方式要求湘潭、长沙取消城市路桥收费,他认为取消城市路桥收费是大势所趋,但现实还是任重道远。
路桥征费部门的坚持
去年4月份,湖南省人大代表彭庆光再次递交提案,呼吁取消长沙路桥收费,引起媒体关注。彭庆光说,在此背景下,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力挺”年票制路桥收费方式。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该管理处法规科科长旷毅曾多次表示,路桥收费除了用于偿还桥梁道路建设贷款,还需要维持日常的维护工作。是否取消收费,要看市政府财政在偿还项目贷款的同时,是否有能力支持城市建设。旷毅认为,长沙一直还在发展过程中,已经在从桥梁(建设)又转向隧道(建设),完全取消通行费,按照目前长沙市政府的支撑能力还难以支持。而年票制,则是经过调查研究之后综合制定的收费方式。因为如果单独在道路上设置收费站,将严重影响城市交通,违背了修建桥隧便利交通目的,所以年票制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彭庆光介绍,2010年他提交“取消路桥费”的建议之后,相关部门回复称:路桥费除了用于还贷,还要负责7000余万/年的路桥维护、相关人员的工资等,取消不具有操作性。
“据我所知,长沙市2013年的财政收入有800多亿元,而收取的路桥通行年费每年不超过3亿元,2013年只有1.95亿,财政完全有能力将这一部分钱覆盖掉,为何还要继续收下去?”彭庆光说,当初收取路桥费,主要是为长沙“6桥3环”等城市基建项目还贷。但是,随着城市新建项目越来越多,相关部门不断将其他项目的贷款偿还压力,转移到路桥收费上,希望将其作为这些项目还款来源。路桥收费成了“摇钱树”,本来几年就可以还清的贷款,越还越多,时间越拉越长。
信息公开成“罗生门”
彭庆光介绍,根据公开资料,长沙市市区目前机动车数量将近120万辆,即使按照每年每车600块钱来算,一年收缴的通行费应该超过6亿元,2005年至今收取的费用早就能还清项目欠款。
对此,长沙市路桥征费管理处法规科科长旷毅解释,实际上长沙市有许多免征车辆,比如公交车、客运出租车、行政执法车等,还有很多私家车逃缴,每年实际缴纳金额远达不到6亿元。
相关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长沙市共征收路桥通行费24亿元。加上2011年的3.2亿元、2012年的2.54亿元、2013年的1.95亿元,总计达31.35亿元。
既然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实际上长沙有多少基建项目涉及还贷?还贷金额具体是多少?已经还了多少?实际收取的路桥费用了多少?用在什么地方?
2014年4月,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所长吴玉姣同学召集了法学院研究生及本科生共13人,围绕“路桥通行费的合法性问题”进行了多次研讨,认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征收对象、征收方式、滞纳金的设定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问题,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以及《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寄发了审查建议书,要求废止《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违法条款。随后又向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长沙市住房和城乡管理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政府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在追问路桥费具体信息过程中,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回应称该机构只是执行部门,不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找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则回复“谁主管,谁公开”。长沙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的主管部门长沙住建委,回复了2005年至2013年收费总额和支出情况,并称所收通行费,除正常的收费开支、桥梁维护和按合同给付外商的投资回报外,全部用于长沙市区路桥建设贷款本息的偿还。
长沙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以轩,曾在2012年向长沙市政府申请公开“路桥车辆通行费使用情况”。关于2011年路桥费收入,长沙市住建委的答复是3亿4178万元,而市财政局的是3亿2252万元,两者之间相差近两千万元。另外,市住建委只列出了1991年至2011年收入明细,总共约24.33亿元,至于如何支出,市住建委将问题抛给了市财政局。而市财政局以接管不久为由,只公布了2010年、2011年两年的支出数据。
取消是大势所趋
长江商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止一位研究人士认为取消路桥收费是大势所趋,但实现起来还是任重道远。
彭庆光说,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可以在财政支持下进行建设,取消路桥费是得民心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确实需要以收费方式补充建设费用的,可以设计合理的收费方式以及单次收费的额度,逐渐取消。
据了解,目前上海、天津、柳州、湘潭都已取消路桥收费,重庆也正在酝酿出台相关举措。但是彭庆光认为,在现实层面,短期内普遍取消路桥费还有困难,因为路桥收费并不会纳入国库,地方政府往往不愿轻易放弃这样一个增加可用资金的途径。
在这种考量下,欧爱民认为,此次长沙暂停路桥收费,取消年票制,有可能会采取别的方式收龋“随着类似问题的报道、讨论越来越多,全国各个城市的市民会对地方政府收取路桥费的合法性越来越质疑。地方政府与市民在这一问题上的拉锯会越来越严重。”欧爱民介绍,地方政府没有立法权,出台的规章不具有法律效应,只能寻求国家层面完善相关法律。
要继续征收路桥费,除了法律层面的问题,现实中也有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一刀切采取年票制肯定行不通了,如果按次收费,按不同的道路、桥梁分别收费,又会造成车流量涌到不收费的地方去,出现拥堵。另外,按次收费的话,如果强制安装ETC设备,除了要投入大笔资金,得不偿失不说,又会回到合法性的问题上。”
路桥收费需要科学化
此次长沙宣布取消路桥收费年票制,暂停路桥收费,尽管在一些人士看来,未来还不确定,但普遍认为是一种改变,是市政管理中趋向更科学化的进步。
“我们为政府顺应民意的做法点赞!”3月5日,在听到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复函,同意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城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方式、并暂停城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的消息后,欧爱民欣喜不已。
“不管以后具体措施如何,这次的改变对其他收取路桥费城市有借鉴意义。”德恒律师事务所陈以轩律师认为,这会促使地方政府在制定某些收费项目时,更多考虑民意。
陈以轩认为,在地方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情况下,如果有路桥收费需要,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召开听证会,充分表达实际情况,将现实需要及收取方式充分传达给市民,也可以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讨论,而不是靠政府文件强制推行。
“长沙的路桥费纷纷扰扰这么多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不公开。不知道你收了多少,用了多少,用到哪里了,这之间有没有舞弊、寻租?”彭庆光说,地方政府在路桥费收取和管理方面,账目应该清楚,并且能接受群众监督,能向申请人公开,一切透明化、阳光化才能减少猜疑,利于官方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有了收费的途径,要做好规划,不能把它当作“摇钱树”,说好的要承担两建设项目的贷款,最后却不断上马其他项目,还把这些项目的还贷希望全寄托在这一条路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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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路桥费纷纷扰扰这么多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不公开。不知道你收了多少,用了多少,用到哪里了,这之间有没有舞弊、寻租?”—湖南省人大代表彭庆光
湖南省人大代表彭庆光曾连续多年建议长沙取消路桥收费。
大事记
上世纪90年代,长沙市针对市内车辆征收“养路费”,用于偿还建设路桥产生的贷款以及日常道路维护。
2003年以前,为了征收这笔费用,长沙市相关部门在市内一桥和二桥上桥处设置了收费站,来往车辆按次缴费。
2005年出台《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采取年票制征收路桥费。
2012年长沙市下调路桥收费标准,小车费用由原来的每年840元降为600元。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证实,长沙市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城市路桥通行费。